黄岩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编辑推荐

查看: 1538|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恋爱是一阵子,婚姻是一辈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6-28 1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没有一辈子的恋爱,却有一辈子的婚姻厮守。
恋爱是一场游击战、闪电战,婚姻却是一场拉锯战、持久战。
真正幸福的爱恋是短暂的,也许是几年,几个月,一天或者就只有一刹那。
恋爱时可以不想柴米油盐,只顾花前月下,灯红酒绿,情话缠绵,浪漫沉醉,图的是让对方快乐和开心。你会感到,整个世界只有你我,是属于两人的世外桃源。彼此都会充分欣赏并放大对方的优点,尽量掩盖和忽视对方的缺点。人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恋爱时觉得情侣就是最美的。
结婚、生育以后,彼此反而因熟悉变得疏远起来,常常有了“相敬如宾”的感觉,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没有了昔日的亲昵和感动。生活变得如此真实而琐碎,平凡而矛盾重重。两人可能会遇到很多的困难,经受太多的挫折和磨练,也容易蜚短流长、争争吵吵。有时候为了孩子的一点小事情也会争得面红耳赤,因挑剔对方一点小毛病而闹得天昏地暗。但是这样平淡、琐碎且矛盾交错复杂的日子就是大多数人的婚姻生活。
恋爱时可以憧憬很多的美好,对明天抱以许多美好的希望,总相信明天会更好。结婚后才明白,生活和成功都是如此得艰辛,付出得越多才能收获更多。其实能够健康地活着在一起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从恋爱到结婚,彼此都会有很大的变化,因为家中会氤氲着两个人的气息,也不再是单独的个体,彼此的行为都会在有意无意中受到约束干扰或改变,彼此的气息会跟随生活琐事相互渗透。当彼此的依赖责任与日俱增时,就能体会到爱与婚姻的和谐,甚至彼此的言行神态气质以及容貌都趋近相同。
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却又太难。异性之间最大的吸引力,是一种神秘感,一旦结了婚,这种感觉很快将荡然无存,缺点也暴露无遗。彼此之间多了些不满和埋怨,少了些赞许和鼓励。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婚姻就是相互适应、包容和迁就的过程。如果不能做到,就难以幸福,婚姻就容易亮起红灯,导致分道扬镳。
一辈子相伴到老的爱情,是珍贵的。牵手一辈子,心与心偎依到老才是最幸福的。如果不是真的很爱很爱她(他),如果不能做到无论是贫穷富有还是疾病都一往情深的话,就不要轻易牵着对方的手走进结婚礼堂。爱一个人,就是尽你所能给她(他)一辈子的依靠。
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婚姻是吃惯了的米面,每天吃每天一个味道,每天还必须得吃,所以要抱着一个豁然的心情来对待围城生活,把那些柴米油盐经过自己的心怀和大脑调制得精致一点,口味更适宜一些。
不管两人因多么深的爱情而走入婚姻,不管曾经是如何爱得死去活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再浪漫的激情也会渐趋平静。婚姻就是这样一件事:爱上一个人,发誓与之白头偕老。然后一起生儿育女,然后是天天回家,抚养着儿女慢慢成长,天天看着对方的脸庞皱纹形成,白发丛生,到最后,天天守着一个人,吃饭,睡觉,聊天,变老。婚姻的实质,就是这样平淡的相守。
恋爱时常说的一句名言:“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可是谁又能真正从心底抹去曾经日夜相伴的拥有呢?走过了就会有印记,记忆不会轻易消失。所以,不要轻易去拥有,拥有了就不要轻易地放弃!
正在热恋或者将要结婚的人一定要想清楚:恋爱是一阵子,婚姻,却是一辈子的事情。婚姻是很神圣的,千万不要随便找个女人做老婆或者马虎找个男人做老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2009-6-28 13:1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再选择了后就不再轻易放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09-6-28 13:2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爱就应该是一辈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09-6-28 14:04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能做女朋友的,不一定是老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09-7-1 19:53 | 只看该作者 IP:北京市 阿里云BGP服务器
没有恋爱的一辈子

就没有婚姻的一辈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09-7-1 19:53 | 只看该作者 IP:北京市 阿里云BGP服务器
结婚了都可以离婚

这个世界上没有感情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09-7-2 01:3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路过,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浙公网安备 3310030200001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