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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节] 恨是因为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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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09: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寶 于 2009-12-10 11:39 编辑

曾经两个相爱的人,一方提出分手,另一方痛苦是肯定了。但是,不管有多痛,分手时,你
都不要和曾经爱你的人和你爱的说狠话。你好好想想,这个世界上,能伤害到你的人,一定
是你爱的人;能让你受伤的人,一定是爱你的人。不然,他怎么有机会在你心上刻下伤痕?
他怎么有资格让你在情海浮沉?
如果命中注定要分手,你还咬牙切齿地说那些可笑的狠话有什么用?有能耐你一天24小
时骂他乌龟王八甲鱼鳖试试?人,本来是两只脚,现在被你多骂两只脚出来,他只会跑得更
快,而且会顺手带走以前属于你们两个人的东西,一点也不给你剩下。既然人家已经放手,
你就不要再握着那点微不足道的感情骗自己了。谁都知道,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相处
久了,烈焰激情自然会归于平淡。而爱情与平淡,本来就是一胎孪生。这样一来,在两个曾
经相爱的人之间发生悲伤的故事,也就不奇怪了。
爱,本来是快乐的事,现在,被弄成最伤心的事,你以为只是一方的责任吗?现代爱
情,不是父母说了算的年代;不是王老虎抢亲的年代,不是下级有意见上级强制打压的时
代,一切自由都握在你自己手中。当初和他牵手,是何等幸福。现在提出分手,也许是你做
了让他感到非常失望事。上天给每个人,都预备好一张去地狱的单程车票。关键是,不要把
自己当成天使,不然,就有时时被折断翅膀的疼痛。
不要相信流行歌曲里“我的心只有你最懂”,那是骗人的。一个人的心,就是挖出来,
放在你手心里,再让你戴上一万两千度窥视镜,都看不出它里面的内容。何况,他的心,还
好好地包裹在厚厚的皮肉里呢。试想,你的心如果真的只有他一个人懂,那么,他离你而
去,你这一生不是无人再懂了吗?无人懂的一生,是可怜的一生,可悲的一生,死活都无所
谓的一生。你想自己的一生只为一个人活吗?遇到这种人,你不妨反着唱:“我的心只有你
不懂。”
爱,难分对错,如果你智慧地分清楚了,那就应该学会把错忘记。忘记,是一种精神代
谢,一个不会忘却的大脑,如同一个只会进气、不会撒气的气球,早晚让你憋闷而亡。其
实,你只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情意,都能缠绵;并不是所有的相遇,都能同行;并不是所
有的爱恋,都能长厮守;就行了。爱人可以走,但是,曾经的情意带不走。面对转身的爱
情,真诚地道一声“一路保重”,比硬着心肠说狠话好。
很多人张大嘴巴高喊:我爱就无怨无悔!其实,都是自欺欺人的鬼话。付出了,在心底
都希望有回报。人心都是肉长的,有这种思想并不可耻。就像有的人,心里明明爱,嘴却硬
说恨,这时候的恨,就像是抹在爱表面的一层黄油,是为了掩盖真相。不然,爱火熄了,痛
就不会燃烧。但是,千万不要让痛灼伤大脑,不要在分手时做愚妇或做蠢男,尤其不要让对
方为当时选择离开你而感到万分庆幸。
爱的反面是恨,恨的正面是爱。一个缘字,就会莫名其妙地将正反颠倒。爱像巧克力,
吃得太快,品味香甜的时间就要缩短;吃得太慢,剩下的部分又会化掉;恨像酒,喝得太
快,让人沉醉同时也伤胃;喝得太慢,又感觉不够浓烈。如果你不能适时恰当地把爱吃掉,
不能及时妥当地把恨喝掉,任其发展,它们早晚会变成酒糟一样即难闻又有毒的东西,这对
身体是极其有害的。
一段感情走到尽头,你不要向他倾倒无情的口水来证明你被抛弃的痛苦和无辜。如果那
样做,能让你的伤口好得快一点;让你的心理平衡一点;让你重新找回自我的时间缩短一
点,那么,你就不遗余力地向曾经爱过你的人和你爱过的人猛烈开火吧!你一定要近距离瞄
准,出手时,争取弹无虚发,招招致命。早听说“杀人一千,自损八百。”不相信从你口中
说出的狠毒的话,在让对方无地自容的同时,你自己的心一点也不疼?
如果你真的从心底往外恨,那说明你根本不是真爱他,你只是习惯他整天围着你转罢
了,他的角色不过是备胎而已。既然从你这里得不到重视,人家选择去为别的车服务,你有
什么不舍,有什么不平衡?
伤口,是爱的笔记,里面记载的许多内容是需要你用一生来忘记的。能够相伴一生的情
感,难道不值得珍惜吗?痛苦是人生一笔重要的财富,不要轻易践踏;曾经爱过你的人,前
世一定和你有缘,不要语言虐待。如果他今生真的负你了,那是因为你前生负他,红尘轮
回,无需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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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7 10:00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又怎么才能不去恨。。。爱了所以才会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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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9-5-7 10:02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爱爱爱爱~~啊啊啊啊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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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9-5-7 10:05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3# 黄岩小一修


花~~~别激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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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7 10:0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我懂得拥有时珍惜,失去时放弃,放弃后不再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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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7 10: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恨也不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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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7 10:1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恨也不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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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09-5-7 10:2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7# Sunny①小偉


哈哈~~~要做就做的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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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5-7 10:31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本帖最后由 霸天虎 于 2009-5-7 10:34 编辑
7# Sunny①小偉


哈哈~~~要做就做的绝??
┆寶 发表于 2009-5-7 10:21

当然要狠绝狠绝的,
只要我出现的地方,她(他)必须要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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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09-5-7 10:3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9# ┌當紅少帅


挖~~~`你很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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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7 22:49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分手多多少少都会给自己留下点点伤痛
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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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8 07:33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
“有能耐你一天24小
时骂他乌龟王八甲鱼鳖试试?人,本来是两只脚,现在被你多骂两只脚出来,他只会跑得更
快,而且会顺手带走以前属于你们两个人的东西,一点也不给你剩下。既然人家已经放手,
你就不要再握着那点微不足道的感情骗自己了。
如果不可能了就放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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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5-16 14:38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
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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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5-16 19:17 | 只看该作者 IP: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醉过才知酒浓
失去才知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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