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人偷偷在水库边销毁节日灯——节日灯焚烧垃圾入侵长潭水库》报道的处理情况
本帖最后由 zhaoshunyou 于 2011-3-2 09:42 编辑关于《有人偷偷在水库边销毁节日灯——节日灯焚烧垃圾入侵长潭水库》报道的处理情况
2011年3月1日,台州商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有人偷偷在水库边销毁节日灯——节日灯焚烧垃圾入侵长潭水库》一文。针对该报道,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有关部门迅速查处该事件。同日上午,市环保局副局长丁友桂带队,市环保局宣教处、生态处、固废中心会同区环保局局长、宁溪镇党委书记、镇长以及长潭水库管理局、区环境监察大队、宁溪派出所和台州商报采访记者及时赶赴现场调查此事。
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主要是少数人为获取废品节日灯中的铜等金属材料,在水库地处偏僻角落,趁夜间无人偷偷焚烧节日灯废弃物。针对这一情况,参加调查单位作了认真研究,采取了如下八项处理措施:
一、立即进行水质监测。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事发地现场上、中、下游水体进行采样监测分析。监测结果表明,三个测点水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二类标准,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为保证水质安全,待现场废弃物清理完毕后,将再次进行采样监测分析。
二、立即清理现场残留废弃物。宁溪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安排挖掘机械和车辆,对现场残留废弃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将废弃物运送至黄岩区垃圾生态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截止当日下午五时,已清理大部分残留废弃物,遗留废弃物将于明天清理完毕。
三、组织人员进行调查。黄岩区公安局宁溪派出所会同区环保局、长潭水库管理局和当地政府组成调查组,决定对焚烧事件进行调查,待查明事实后,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宁溪镇人民政府决定在3月2日上午迅速召开节日灯行业企业负责人会议,通报违法焚烧事件,要求企业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的责任意识,举一反三,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同时,区相关部门将出台文件,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废弃物的处置。
五、开展面上全面排查。近日,在库区范围内,区环保局会同长潭水库管理局和当地有关乡镇对长潭水库沿库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
六、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多方面多渠道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在库区范围内,设立若干块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严禁倾倒、焚烧工业固废和垃圾等废弃物。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节日灯生产等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订规章制度,建立防范机制,对工业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置。
八、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3月4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将再次邀请新闻媒体对废弃物清理情况开展环境后督察。各相关部门打算下阶段加强督查力度,在长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行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黄岩区环保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黄岩环保志愿者协会护湖队
亲临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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