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观】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不惜坐牢去诬告?
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被偷?
分手?
昔日恋人“反目成仇”
Happy Singles Day
什么!?什么!?
今天居然是光棍节了!?
血拼?还是过节?
今天的主人公小慧过得有点不一般。
昔日恋人小慧(化名)与吴大伟(化名)刚分手,小慧就去派出所报案,吴大伟因此被刑拘后,小慧也受到了刑事处罚。分个手,竟有如此下场,究竟为哪般?
这是怎么回事?
被分手,还被偷钱?
“我是来报案的,我男朋友吴大伟把我放在家里的五万块钱拿走了!”
今年7月初,小慧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报案,称男友吴大伟和她提出分手后不辞而别,并且偷走了其放在出租房皮包内的现金人民币5万元。
黄岩公安于当日受案后随即对小慧被盗窃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再次向小慧核实了现金来源及失窃情况,吴大伟也因此被网络通缉。
一周后,吴大伟在外地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并被押解回台州。
剧情反转,原来是诬告!
“他说不想和我在一起了,要和我分手,人也走了。我就想谎报,让你们派出所立案,去把他抓回来。”
吴大伟到案后,拒不承认自己有盗窃的犯罪事实。
为进一步侦查,黄岩公安电话通知小慧来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面对公安民警的询问,小慧这才承认自己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吴大伟的犯罪事实。此时已是吴大伟被刑拘的第3天。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于同日决定撤销此案并释放吴大伟。
原来,小慧在与被害人吴大伟相恋期间投入较多的感情与精力,因不满吴大伟提分手后便离她而去,心有不甘,一气之下就去报假案,想让公安机关对吴大伟刑事立案侦查并抓获其归案。
自食其果,追悔莫及……
“我认识到错误了。他花了我很多钱,我就是气不过才干了这样的傻事。”
事后,小慧虽然取得了被害人吴大伟的谅解,但世上并无后悔药,她终究要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经审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其涉嫌诬告陷害罪向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小慧自愿认罪认罚。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小慧以诬告陷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小慧深刻反省并自责,悔不当初。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的小慧因不满前任即被害人吴大伟提分手而一时气愤,故意捏造足以使被害人受到较重刑事处罚的盗窃事实,主动向公安机关告发,诬告的对象明确,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且被害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已符合诬告陷害罪之犯罪构成。
小慧法律意识淡薄,错把司法机关当做其发泄情绪实现私欲的工具,不仅侵害了吴大伟的人身自由,更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运作。呼吁大家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切记不能因报复、发泄私愤或出于其他任何原因,将法律视同儿戏,做出违法犯罪之事,否则到头来只会害人害己。
生活中不乏因爱生恨的事儿,
其实单身不可怕,
可怕的是放不下前任。
我们要在爱与被爱中,
学会洒脱理智地面对自己的情感,
好聚亦好散!
来源:黄岩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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