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环保局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领导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坚持“改革率先、工作争先、实干当先”,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国模”创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五水共治”荣获全省首批优秀市“大禹鼎”,生态省考核荣获全省优秀,省市环保目标责任考核荣获全省优秀,市委、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荣获全市优秀。
(一)扎实推进“五水共治”,治水公众满意度名列全省第二。全面落实全市11386条河道“河长制”,推进“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推进477个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全市完成沿河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940家,完成第三方托管运行200多家。全市共清理垃圾河2600条、4714公里,整治黑臭河168条、29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天台成功创建全省首批“清三河”达标县。加快长潭水库入库生态湿地和备用水源建设,完成临海溪口、天台里石门等水库养殖场清理,完成长潭水库、天台里石门水库“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台州湾、乐清湾、三门湾等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14年,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县级以上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
(二)扎实推进大气治理,空气质量名列全省第三。出台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与各县市区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外沙岩头化工园区执法监管,较好地巩固主城区恶臭整治成果。实施黄岩江口化工区告别恶臭倒计时行动,有效控制江口化工区恶臭污染。出台实施加快黄标车淘汰方案、奖励补贴政策和限行通告,全市淘汰黄标车3.99万辆。完成电厂、热电厂脱硫脱硝及除尘技术改造工程11个,完成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78项,完成餐饮业油烟治理495家。2014年,全市空气质量有5个月名列全国前七,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较2013年提高16%,PM2.5浓度下降13.21%。
(三)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名列全省第一。重点推进医化、造纸、印染三大行业整治提升,全市完成三大行业267家企业整治提升任务,全市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率达99.4%,工业废气达标率达100%。坚决淘汰一批低小散及重污染企业,铅酸蓄电池、制革、造纸、熔炼、电镀、印染行业关停比例分别达到100%、80%、71%、50%、36%、30%。加强企业整合重组和园区建设,全市医化企业由整治前的1000多家整合为125家,造纸企业由整治前的48家整合为14家,建成玉环、温岭、临海川南电镀园区,台州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通过国家“圈区”验收。
(四)扎实推进污染减排,圆满完成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实施减排项目284个,全市新增污水处理量5万吨/日,全年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4000多吨,新增氨氮削减量500多吨;完成脱硫脱硝项目改造,综合脱硫效率提高2-3个百分点,预计新增二氧化硫削减量2090吨。加强电镀、熔炼、制革、造纸、印染等行业整治关停,废水排放量削减30.3%,COD排放量削减29.9%,氨氮排放量削减41.0%。全面完成年度各项重金属减排项目建设。监督性监测公布率达97.7%,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和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分别达95.24%和88.6%,名列全省第一。
(五)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公众对环保满意度持续提升。大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狠抓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和全市工业企业达标管理,建成18项创模重点工程,“国模”创建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市本级启动省级生态市创建,天台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仙居成为全国首批两个国家公园试点县之一,黄岩通过省级生态区命名公示,路桥通过省级生态区技术评估。完成270个“四边三化”整治项目,“四边三化”行动获得省级考核优秀。关停3541家畜禽养殖场,推进118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台州被环保部列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完成16万平方米疑似污染场地排查和1.7万平方米污染场地修复。
(六)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监管,执法监管力度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深入贯彻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建立企业“一厂一档”电子档案,划定全市重点网格37个,实行红、黄、橙、蓝四类动态监管。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201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906家次,依法取缔、关闭、停产整治企业1834家,行政处罚案件1006件,行政拘留300人,刑事拘留402人。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环境隐患和信访案件,全市共排查整治环境隐患68处,办理环境信访6657件。
(七)扎实推进环保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氛围空前浓厚。积极开展“6.5”世界环境日、“6.30”浙江生态日和6月份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围绕“五水共治”、“国模”创建、生态市创建、“两高”司法解释、新环保法等重点工作,在台州电视台、台州日报开设《问水说法》、《环保在行动》专栏,做到宣传有声有色。全年累计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播环保新闻600余篇(条)。基本建成市环保局综合信息平台,开通环保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开通《环保动车组》论坛,及时公开生态环保信息,正确引导民间团体和环保志愿者关心支持环保工作。加强绿色系列创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家,省级绿色学校16家。
(八)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生态文明机制进一步完善。推进实施市委全会决定30项生态文明建设机制改革,启动环境功能区划编制,基本完成水(环境)功能区规划修编,拟定椒(灵)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基本建立排污许可证、刷卡排污、总量控制激励、基本账户、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等五项制度,完成椒江、临海总量创新全省试点。实行轻污染项目环评豁免制度和行政许可“三合一”制度,实施环评中介机构考核末位淘汰制,酝酿环科院体制改革,行政权力事项减少75.8%,14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全部达到全省最短。探索制定“负面清单”,出台涉水项目环境准入意见、医化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医化企业中试项目备案规范等政策。
(九)扎实推进环保队伍建设,环保队伍素质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禁令,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整改“四风”问题,落实整改项目18项,出台加强作风建设决定,修订完善各项制度57项,会议文件数量下降15%,三公经费下降54%。深化“实干论英雄”活动,大力营造敢干担当、苦干实干工作氛围。加强正风肃纪和“庸懒散”专项治理,努力提升机关效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拟制“权力责任清单”,实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干预,全年实施廉政风险干预39人次,处理信访举报、投诉件10件,信访谈话3人,调动岗位2人。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一年来,我市生态环保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环境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查清;环境风险有待进一步防范。这些问题,都有待在新的一年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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