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oshunyou 发表于 2015-3-8 20:17

关于2015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5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15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3月6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的审批意见的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3月6日—201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76—84052186(传真) 0576—84052183

通讯地址:黄岩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

邮编:318020

一、拟批准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

1
台州市洲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院桥镇灯塔村光华路南侧、纬一路东侧地块,物流仓储用地2号、3号地块
浙江黄岩洲锽实业有限公司
台州市环科院
投资64295万元,新建电商中心、综合楼、仓储区、货运专线仓储区和保税区仓库,作为临时储存、中转、配送塑料材料。
1、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送院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减少汽车怠速状态下尾气排放量。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空调机组、水泵、变压器等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5、加强施工期环保工作,防止“三废”污染环境。

业主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2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高桥街道联丰螺屿区块20地块
台州市黄岩绿园塑胶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发展研究院
投资1900万元,新建厂房8566.5平方米,年产300吨塑料制品
1、近期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远期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放。

3、对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4、废活性炭、废抗磨液压油及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加强施工期环保工作,防止“三废”污染环境。

业主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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