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率先开展环保执法行动
【台州日报】2015年01月13日 09:37 来源: 台州日报 【进入论坛】 2015年元旦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昨日,记者从黄岩区环保局获悉,1月8日,该局会同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黄岩源宏医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仍未按照之前的要求全面停产、落实整治。环保部门当即作出处理,实施查封,强制企业停产。这是新环保法正式施行以来,我市首次履行查封污染企业生产设备、设施的行动。据了解,该企业早在去年就因环保设施严重滞后,而被列入要求停产、整改之列。
据了解,在1月4日的执法检查中,环保部门发现部分企业、部分车间离医化行业“52条”整治标准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周边恶臭较为明显。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黄岩区环保局共对江口医化园区3家企业实施全面停产,4家企业部分车间实施停产。
在停产期间,企业需按照医化行业“52条”整治标准要求开展污染整治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报请当地环保部门验收,经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未执行停产整治措施的企业,环保部门将根据新环保法要求,严厉查处,直至停业、关闭。
“之前,对环境违法企业的处罚相对比较复杂,需要法院强制执行,一般一两个月时间才能完成查封。现在新环保法出台后,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违法企业进行查封,及时杜绝污染,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新环保法对污染环境犯罪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黄岩区环保局局长王庆友说。
王庆友表示,希望通过检查,促使各相关企业加快加大整治投入,完善废气处理系统,使江口园区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早日彻底告别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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